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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第二实验学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

信息来源:南山第二实验学校 信息提供日期:2021-09-18 【字体: 视力保护色:

 

南山第二实验学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

 

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有限带入校园。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向公民养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,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

二、日常督导检查。团委学生会、少先队大队部、值周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对学生携带手机情况的检查,发现有未经书面申请将手机带入校园者,当天报送公民养成中心。

三、教育惩戒措施。根据《南山第二实验学校教育惩戒与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三章第十七、十八条的规定,学校将对未经书面申请,将手机带入校园,经批评教育或惩戒拒不改正者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;对未经书面申请,将手机带入校园并造成不良后果者,给予记过处分。

四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

南山第二实验学校公民养成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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