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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区第二实验学校教师调课代课制度

信息来源:南山第二实验学校 信息提供日期:2017-11-17 【字体: 视力保护色:

教师调课代课制度

 

一、调课制度

1、教师因公、因私请假自行调课,需将调课情况报年级主任、教学实验中心备案,教学实验中心做好调课记录并通知相关班级、导师。

2、教师无故不得拒绝教学实验中心的调课安排。

二、代课制度

1、每位教师都有代课义务。

2、因公、因私请假,2天以内(含2天)自行调课(调课安排报教学实验中心备案),2天以上的自行调整前2天课时,其余由教学实验中心安排代课。因私请假安排代课的按原来考勤制度扣除工资,自行调课的折半扣除。

3、为避免临时请假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,请假均需提前一天告知教学实验中心(不可抗拒因素除外,如急症、急事等)。

4、教师代课的课时费为40/节。(代课教师需完成相应授课、作业及试卷批改等任务)

5、周课时量不足的老师,代课数按月统计后先补足工作量,多余的代课计算相应的课时费。

 

关于工作量及代课费发放的补充说明:

1、小学语数英教师周课时14节,科学体育教师周课时16课时,信息音乐美术教师周课时18课时为满工作量。中学语数英教师周课时12节,

2、代课教师若为满工作量,则代课费按40/节发放,若代课教师工作量不满且不低于学部同学科平均工作量,则代课费按20/节发放;若代课教师工作量不满且低于学部同学科平均工作量,则代课数按月统计补足至平均工作量,有多的代课数则按20/节发放。(如张三教师任教小学数学,周工作量9节,小学部数学教师平均周工作量为11节,若张三教师当月代课10节,其代课费记为(108*20=40元;若李四教师任教小学语文,周工作量11节,小学语文教师周工作量平均10节,李四教师当月代课10节,则代课费记为10*20=200元;若王五教师任教中学英语,周课时12课时,当月代课5课时,则代课费记为5*40元。)